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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局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公示 ****中金**大数据产业园七期工程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期限自信息发布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的方式实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22-****7115
电子邮箱:sgzj-wqfjjgk@tj.****.cn
通讯地址:**市**区泉发南路12号(******局**分局)
反馈时请注明:对 ****中金**大数据产业园七期工程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的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邮寄方式反馈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