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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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招标备案号:JS121********44002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厂房项目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5)11227 号、津开审批(2025)1135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0000元, ****银行投资****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000元, ****银行投资67.27%,自筹及其他资金32.73%,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623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自有厂区内**一座四层工业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38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30平方米,厂房用于生物药品制剂加工分装,同时配套建设红线内管网、道路、绿地以及停车位。总投资额27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路19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厂房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为6230平方米,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修、景观全专业图纸范围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红线内管网、道路、绿地以及停车位。钢结构部分跨度为15米,框架部分跨度8.1米,四层局部抽柱处跨度16.2米。单层厂房部分高度为14.7米,框架部分高度为19.2米。层数:钢结构部分1层,框架部分4层。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标段总投资额255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15日 至 2026年03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为本单位职工,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且现场递交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招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风(印鉴)
办公地址:****开发区**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陈光
电话:022-****1686
传真:022-****160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市****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李淑婷
电话:022-****5230
传真:022-****6848
日期:2025年04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开发区****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李春风
电话:022-****1686
传真:022-****1601
受理单位地点:****开发区**路21号、23号
****开发区****中心
受理负责人: 陈功
电话: ****8743
传真: ****8700
电子邮箱: jkqjgzx@tj.****.cn
受理单位地点: ****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