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4号泊位升级码头-现场劳务施工 港航业务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 天****公司22-24号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码头部分施工 项目已由****中标承建,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现场劳务施工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疆港区通用码头区 。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疆港区通用码头区,将现有22-24号泊位由1个 7万吨级和1个5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改造提升至1个25万吨级通用泊位 ,泊位长度兼顾1艘12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3万吨级杂货船同时停靠,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05万吨,使用540.9米泊位长度对应的**岸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码头海侧**24.5米宽前桩台,对原有码头结构前桩台进行改造,中、后桩台进行拆除重建,同步开展港池疏浚 、导助航设施建设、建构筑物建设、装卸工艺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工程配套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控制、信息与通信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现场劳务施工 。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42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书面的开工通知为准 。
2.3其他: 若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01%元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
若劳务分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实际竣工日期早于合同约定的计划竣工日期(含经承包人书面确认顺延的工期)至少10天,承包人同意给予劳务分包人提前竣工奖励,奖励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笔提前竣工奖励不作为独立款项单独支付,而是随本工程劳务分包最终工程量清单结算一并计入结算总价中。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工程量清单最终结算审核确认后,该奖励金额将作为结算价款的组成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比例及节点,随工程结算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若劳务分包人未能按期竣工或工程验收不合格,则不享受此项奖励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5)因围串标、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或各类信用共享平台近三年存在行政处罚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3日 15:30时至2026年10月28日 15:30 时止(**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对参与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分包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招 标 人:**** 招标组织机构:****
地 址: **市**新区 地 址: **市**新区
联 系 人: 徐诗韵 联 系 人: 肖**
电 话: 022-****0323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qq.com
2026年 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