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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食品及日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 18:51 |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邵奇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508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梨园头村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50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 ********2026-2027年度食品及日用品采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发布来源:****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食品及日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2026-2027年度食品及日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监狱罪犯伙房食堂食材保障以及日常食品、日用品采购需要,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管理局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已完成,已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内容与该项目高度关联,为落实“****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多家成交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承接本项目,若采用其他方式另行确定供应商,将导致供应渠道分散、价格标准不统一、管理要求不一致,无法落实集中采购管理要求,影响监管安全与食品安全保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中适用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第三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由****、**市二商****公司、****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承接供应商;第二包由**市****公司、**市顺****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北****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六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承接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市二商****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市****公司、**市顺****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北****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青光镇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南门1栋3号、**市**区汾水道14号206、**市**区宁翠路12号、**市**区双口镇永保路25号、**市**区陈咀镇兴旺道12号、**市******工业园中鼎创意园3-210、**市**区昌崔路198号院2号楼1层123、**市**区唐官屯镇鲁辛庄工业区强大路70号、**市**区李七庄街中兴路9号院内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邵奇旭 联系地址:**市**区梨园头村南 联系电话:022-****508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道4****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281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