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核查,****旅行社****公司(备案登记证编号:****)已于2026年6月24日完成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旅行社有****公司(备案登记证编号:L-SD-CJ00201-BHXQ-FS0001)已于2026年5月20日完成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旅行社分社业务的法定经营条件,****机关申请办理《****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注销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现就拟注销上述2****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以上2****分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主动申请办理《****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注销手续。
2.如对拟注销事项有异议,可****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
3.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且未提出有效异议的,我局将****旅行社分社的《****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原备案登记证明未交回的,自注销决定作出之日起自动作废。自拟注销公告期满之日起,****分社****分社名义从事任何旅游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