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高****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天****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高****基地项目 | **** | **市**区沿庄镇工业 | **海润****公司 | 高****基地项目,选址于**市**区沿庄镇工业区,建筑面积1951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租赁**市****公司现有厂房和部分厂区,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沥青混凝土50万吨、水稳注入材料80万吨。 | 1.运营期导热油炉废气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矿粉筒仓进料废气应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再生料烘干废气、燃气废气、再生料落料至再生料仓、计量落料废气应经骨料烘干筒二次燃烧+“旋风+二级布袋除尘”除尘系统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骨料烘干、燃烧废气、骨料筛分废气、落料至热骨料仓废气应经“旋风+二级布袋除尘”除尘系统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间接加热过程、搅拌、落料至成品仓、装车过程、沥青泵入、贮存废气应经“空塔喷淋+多级填料+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再生料投料、落料、骨料投料、落料,再生料筛分废气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水稳注入材料投料、筛分落料、筛分出料、水泥卸料、料仓投料、搅拌过程废气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基地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采取厂房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污泥、废样品应交给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处理;除尘灰应回用于生产工序;****设备厂家回收;除尘灰、冲洗废水沉渣应回收后再利用;含油废水、电捕焦油、废沾染填料、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应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