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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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xqqzwfwb01@tj.****.cn
通讯地址:**区中**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 ****中心二楼,212窗口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海化扩建年产100万件注塑件项目 | **** | **市**区杨柳青镇于成路5号 | ******公司 | ****(曾用名为**海化****公司)为内资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公司有两个厂区,老厂区位于**市**区杨柳青镇柳口路与津静公路**西侧盛达道6号,新厂区位于**市**区杨柳青镇于成路5号,两个厂区均同属于杨柳青镇,相距约710m。目前,为顺应市场需求,并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拟投资400万元,在于成路5号新厂区现有厂房内闲置区域,建设“**海化扩建年产100万件注塑件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新增年产塑料制品100万件。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老厂区,因此仅对新厂区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备的拆除和新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轻微,不涉及土建,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现有注塑废气、挤出废气等一并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新增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破碎机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依托现有的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集尘灰、废布袋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沾染废物、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