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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偿收回****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区拟有偿收回****区国育允能****公司位于**区俱扬街南侧、**路东侧津蓟(协)2022-014号地块,宗地面积为4682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收回价格2565万元,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7日为止,收回****政府审定为准。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11月1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 来信请寄 | **** |
| 地 址 | **区渔阳镇迎宾大街18号 |
| 邮 编 | 301900 |
| 电 话 | ****2390 |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