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生产红薯产品项目 | **** | 宁****村委南800米 | 乐航(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在宁****村委南800米建设****生产红薯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20520m2,建设生产红薯产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 年产红薯干1000吨。 | 1、废气:****处理站异味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清掏,确保不外排。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清洗,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试剂桶、含油抹布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红薯、红薯边角料、废成品由附近农户收运;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中空纤维膜由厂商回收处理;沉渣、浮渣、污泥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部门定期清运。 | 2026.****.30— 2026.****.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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