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破产清算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全体债权人: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情况 ****应到债权人 95 户,代表债权额30,964,144.86元;实到债权人 81 户,占比 85.26 % ;代表债权额 30,964,144.86 元,占比 100 %。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有关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其召开会议有效。 二、表决结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破产财产管理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共38人,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30,273,282.17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7.4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77%。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共38人,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30,273,282.17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7.4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77%。 3.《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的债权人共38人,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30,273,282.17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7.4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77%。 4.《管理人报酬的收取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共36人,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30,016,397.30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2.3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94%。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规定,《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管理人报酬的收取方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御景湾表决结果公告.pdf 下载 |